泰安北方封头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2024-01-31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安北方封头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安北方封头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东村泰安北方封头有限公司2号车间内东南侧 建设单位:泰安北方封头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一座探伤室;1台XXGH-3005P/Z型周向X射线探伤机。核技术利用类型属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6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孙启阳 联系电话:186053805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报告.pdf 附件2:验收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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