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清原化合物有限公司新建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碳-14示踪实验室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
2022-8-15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岛清原化合物有限公司新建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碳-14示踪实验室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建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碳-14示踪实验室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青岛清原化合物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9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文博 联系电话:15966892129 附件1:验收报告.pdf 附件2:验收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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