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海吉亚医院有限公司10MV医用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2022-8-8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聊城海吉亚医院有限公司10MV医用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以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聊城海吉亚医院有限公司10MV医用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 建设/编制单位:聊城海吉亚医院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相连军 联系电话:15020562699 附件1:验收报告.pdf 附件2:验收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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