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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宇光线材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2021-06-24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公司拟于厂区内加工车间外东侧偏北侧位置新建单层探伤室1座,包括铅房(曝光室)、控制室(含评片区)、暗室及晾片室,拟购置XXH-2505型周向X射线探伤机、XXQ-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各1台,于铅房内使用X射线探伤机,对公司生产的储气罐进行无损检测。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对环境主要影响为X射线、非放射性有害气体、废胶片和废显(定)影液。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铅房采用铅钢结构,防护能力为20mmPb;②铅房内设有机械排风装置,使铅房内的废气通过排风口排至铅房西侧外部环境,有效通风换气量约200m3/h,通风换气次数大于3次/h;③铅房内及操作台处设有紧急停机按钮,防护门设有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④厂区内设有危废间,本项目产生的废胶片及废显(定)影液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①根据理论计算结果可知,X射线探伤机开机状态下,铅房屏蔽体外各关注点处的辐射剂量率最大为0.19μSv/h,均满足2.5μSv/h的剂量率参考控制水平要求。

根据估算结果可知,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不大于0.025mSv低于本报告提出2mSv/a的管理剂量约束值,公众成员年有效剂量不大于0.04mSv,低于本报告提出0.1mSv/a的管理剂量约束值

③本项目产生的废胶片及废显(定)影液依托厂区现有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铅房内设有一处排风口,有效通风换气量约200m3/h,通风换气次数大于3次/h,本项目所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宇光线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昆明路与悦达路交汇处向东

联系人:郭瑞超   电话:15953988889   邮编:27602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21层

联系人:李华    电话:0531-81795815转8106     邮编:250100

邮箱:hmnfszx@126.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肯定或否定)。

④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电话或者传真,0531-81795815转8106

索取补充信息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铅房周围50m范围内。

主要事项:本项目的建设给当地带来哪些环境影响及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环保意见。

7、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打电话、发邮件、发传真或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9、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山东宇光线材有限公司

20216月24






附件1:环评报告全本.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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